1、政府公益性培训
(1)安监局联合企业、社区、学校、医院及各类人员密集场所,集中开展消防安全公益培训活动,提高社会公众的消防安全意识和应急自救能力。

(2)个别消防支队组织对临退役消防官兵进行培训,对考试合格人员颁发“消防安全四级证书”。
(3)大型公众聚集场所年度消防演练,由管区内消防中队消防员对参演人员进行消防安全知识培训。

(4)成立“消防科普基地”定期对外开放,科普基本消防安全知识。

2、企事业单位内部培训
根据单位内部自身实际情况进行相对应的消防全培训,通过视频播放全国各地发生的一些重特大火灾案例,使培训人员了解火灾的危害性;同时结合行业工作实际情况,对重点部位防火安全、用火用电安全和逃生自救常识与技能等进行了分类讲解,并如何预防火灾的发生,扑救初起火灾的基本方法、基本原理,灭火器的使用方法,消火栓的使用要领,疏散通道的重要性等进行培训。
3、社会公益消防服务机构
由专门从事公益性消防知识宣传教育的服务型单位为单位及社区进行免费消防安全知识讲座。

4、消防类职业培训机构
部分消防职业技能培训机构为增加知名度,针对消防从业人员组织消防技能类公益培训。